微博取消视频推荐谭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金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金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金某无责任。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发生时,金某已年满70周岁。金某诉至法院,请求谭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合计9.4万余元。某保险公司抗辩称,金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权请求赔偿误工费。
微博取消视频推荐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般而言,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危险程度高,机动车一方在道路通行中应当负有较高注意义务。本案中,王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对自身的损害存在较大过错,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事发时路况、视野良好,李某如充分注意,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发生严重事故。李某疏于观察,存在过错。最终判决:李某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该部分赔偿责任由某保险公司承担。微博取消视频推荐
视频里,一名64岁的女士坐在镜头前,微微低着头,眼神低垂,直直地看着某处,像是在发呆。有人问她:“今天是几月几号?”“现在是什么季节知道吗?”“是哪一年知道吗?”她转了几下眼珠,张了张嘴巴,答不上来。但在手术后第3天,她再次坐在镜头前,已经能直视对面的提问者,且面带微笑。被问:“今天是星期几?”她回答说:“星期天。”又被问:“今天是几月几号?”她说:“几月几号就蒙住了,因为不上班。”回答问题时,她的手会擦擦自己的嘴,又捋捋自己的衣服。《微博取消视频推荐》